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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創核災食品違規進口案

大創核災食品違規進口案

核災地區食品停輸期間以不實文件闖關,行政追繳與罰鍰定讞
涉案金額約
4億元
約 4 億 = 關務署依關稅法追繳大創貨價約 3 億 4,955 萬元(約 3.5 億,2021 年 1 月最高行政法院終審維持追繳確定)+國貿局行政罰 4,164 萬元,均為行政處分(退運/追繳/裁罰);另涉黃偉哲收賄 3 千萬指控,檢方偵結不起訴
更新日期 2026-07-24
問與答
摘要
與民進黨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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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創案跟我家餐桌上的食安有什麼關係?
福島核災後,衛福部禁止福島等 5 縣食品輸入。大創在遭停止輸入的處分期間,竟竄改交易日期、以不實文件取得輸入許可證繼續進口,等於架空了政府為把關食安而設的禁令,這正是全民最在意的一環。
問與答
沒有。針對「大創門神」的收賄、詐欺指控,台北地檢署 2019 年 8 月 29 日偵結,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黃偉哲與前辦公室主任曾碧珠 2 人,並非判刑,更不是貪污定罪。黃偉哲當時稱「感謝還他清白」。

檢方調查認定,無證據顯示黃偉哲介入此事;曾碧珠收款後確實有協助申請證明文件,貨物卡關是因找不到葉啟中,她還協助代辦退關手續,不構成詐欺。因此 2 人均獲不起訴處分。這條貪腐指控線在司法上並未成立。

摘要

「大創案」其實是兩條性質完全不同、卻常被混為一談的線,務必分清楚。第一條是「行政違規線」(事實明確、已裁罰):日系平價賣場大創百貨(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因在福島核災後進口相關地區食品,2015 年 11 月遭經濟部國貿局依《貿易法》處分停止輸入貨品 6 個月。但大創在停輸期間竄改交易文件日期、以不實文件取得 694 張專案輸入許可證(事後遭國貿局撤銷)繼續進口。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 2018 年 4 月開記者會踢爆後,國貿局於 2018 年 5 月 23 日裁處罰鍰 4,164 萬元、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2 年內不得輸入貨品,並移送檢調偵辦(偽造文書等)。此外,關務署另依關稅法第 96 條第 3 項對違法進口貨品追繳貨價約 3 億 4,955 萬元(約 3.5 億,2018 年 9 月 25 日核發 201 份處分書;大創提行政訴訟,2021 年 1 月最高行政法院判關務機關勝訴、追繳確定)——追繳貨價加計行政罰 4,164 萬,即試算表所列約 4 億,均屬行政處分而非刑事或貪污。刑事部分,台北地院於 2020 年 2 月 17 日判物流主管劉家榮有期徒刑 5 月(得易科罰金、緩刑 2 年);前總經理西谷晃司未到案。

第二條是「大創門神爆料線」(貪腐指控、最終不起訴)。黃國昌 2018 年 5 月播放錄音檔、爆料「大創門神」是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後任台南市長)的前辦公室主任曾碧珠,質疑其濫用權勢協助大創解決貨櫃通關。前供應商葉啟中另指控,為將台製保養品銷往上海大創,付近 3,000 萬元給曾碧珠辦理「三證」,結果拿到疑似偽造的證件、貨物卡關退運,因而控告曾、黃詐欺。

這條貪腐指控線在司法上並未成立。台北地檢署於 2019 年 8 月 29 日偵結,查無事證顯示黃偉哲介入,且認定曾碧珠收款後確有協助辦證、貨物卡關是因找不到葉啟中、並協助代辦退關手續,不構成詐欺,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黃偉哲、曾碧珠 2 人。涉及公職人員的貪腐部分屬「遭指控、已偵結不起訴」,適用無罪推定。

與民進黨的關聯
指控已不起訴

被指控收賄三千萬的黃偉哲為民進黨籍台南市長,惟檢方偵結不起訴,適用無罪推定;司法與行政上確定的部分為大創公司違規進口的追繳貨價與罰鍰,以及物流主管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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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時間軸
  • 2011-03
    衛福部禁止福島 5 縣食品輸入
    日本 311 地震引發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衛福部公告禁止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 5 縣食品輸入。
  • 2015-11
    大創遭處分停止輸入 6 個月
    大創因進口核災相關地區食品,遭經濟部國貿局依《貿易法》(不正當方法擾亂貿易秩序)處分停止輸入貨品 6 個月(2015-11-06 至 2016-05-06)。
  • 2018-04
    黃國昌記者會踢爆造假進口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開記者會、於經濟委員會質詢,踢爆大創在停輸期間竄改交易日期、以不實文件取得輸入許可證繼續進口(約 2,067 公噸、319 貨櫃),要求經濟部徹查。
  • 2018-05-23
    國貿局罰 4,164 萬、2 年禁輸(行政違規線)
    國貿局裁處大創罰鍰 4,164 萬元、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2 年內不得輸入貨品,並移送檢調偵辦(偽造文書等)。經查 694 張專案輸入許可證係以不實文件取得、遭撤銷。
  • 2018-09-25
    關務署追繳貨價約 3.5 億(行政違規線)
    基隆關依關稅法第 96 條第 3 項,對大創違法進口貨品追繳貨價約 3 億 4,955 萬元(約 3.5 億),核發 201 份處分書。關務署強調屬追繳、非行政罰。追繳貨價加計國貿局罰鍰 4,164 萬,即試算表所列約 4 億。前立委蘇煥智質疑逾追溯期「打假球」,關務署回應於法有據。
  • 2018-05
    黃國昌爆「大創門神」指控(貪腐指控線)
    黃國昌播放錄音檔爆料「大創門神」為黃偉哲前辦公室主任曾碧珠;供應商葉啟中另指控付近 3,000 萬元辦「三證」卻拿到疑似偽造證件,控告曾、黃詐欺。此為指控,尚未經司法認定。
  • 2019-05-22
    北檢就偽造文書部分提起公訴
    北檢就大創停輸期間造假輸入許可證的偽造文書部分提起公訴(針對公司相關人員,非黃偉哲貪腐指控線)。
  • 2019-08-29
    黃偉哲、曾碧珠貪腐指控偵結不起訴(貪腐指控線)
    台北地檢署偵結:查無事證顯示黃偉哲介入,曾碧珠收款後確有協助辦證、貨物卡關是因找不到葉啟中並協助代辦退關,不構成詐欺,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黃偉哲、曾碧珠 2 人。
  • 2020-02-17
    物流主管判刑 5 月(行政違規線刑事結果)
    台北地院判物流主管劉家榮有期徒刑 5 月(得易科罰金 15 萬元、緩刑 2 年);前總經理西谷晃司未到案、拘提中,尚未宣判(其後續司法進度查無公開報導)。
  • 2021-01-14
    最高行政法院終審:3.49 億追繳確定(行政違規線)
    大創就追繳貨價提行政訴訟,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判大創勝訴;最高行政法院(108 年度上字第 782 號)廢棄原判決、駁回大創之訴,認定舊法 5 年追繳期限適用本案,基隆關追繳約 3 億 4,955 萬元的處分維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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