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掏空超貸案
遠東航空掏空超貸案的核心人物,是遠航與樺福集團的實際負責人張綱維。檢方與法院認定,他在 2009 年遠航因前經營者崔湧等人拖垮、負債 130 餘億元聲請重整時,佯稱樺福集團「自有資金充裕」會以自有資金注資,實際上卻是用年息高達 30% 的民間借款出資,詐得重整人資格與經營權;之後陳報不實重整計畫、虛增營收美化財報,讓法院於 2015 年 10 月裁定重整完成,使遠航無擔保債權 97% 消滅、轉列「重整利益」約 104.6 億元。取得經營權後,他把遠航資產當成樺福集團的「私人金庫」:以「轉調樺壹款」名義侵占遠航資金約 13.66 億元,又把難以變現的淡水小坪頂爛尾樓作價約 29.3 億元過戶給遠航沖帳,讓公司承接不良資產、財務急速惡化。
所謂「超貸」,指的是 2016 年遠航向合作金庫台北分行貸款 22.5 億元。檢方起訴指控,張綱維透過時任合庫董事長廖燦昌等人違法放貸,把樺福集團積欠安泰銀行約 21 億元的債務,轉嫁給遠航承擔(代償安泰現欠 20.8 億元),等於把集團債務丟給公股銀行與社會大眾。要特別留意:合庫超貸這一部分,一審(2024-09-30)判決廖燦昌、黃伯川等 7 名銀行相關人員「全部無罪」——法院認定合庫是先評估擔保品才承作、估價保守、授信作業約 2 個月並非異常快速,查無施壓或高估擔保品的足夠證據。因此「超貸」是檢方的起訴主張,並未獲法院認定成立,不能寫成銀行高層已定罪。
2019 年 12 月 12 日,遠航無預警宣布停飛,張綱維一度發出「遺書」稱遭詐騙、要以死謝罪,隔天又改口說停業是「烏龍一場」、係主管「誤判情勢擅發通知」;逾千名(約 1,008 名)員工瞬間失業,公司後續提報大量解僱 528 人並申請工資墊償。2020 年 7 月 30 日,北檢起訴張綱維等 10 人。2024 年 9 月 30 日一審,台北地院依業務侵占、背信、商業會計法、民用航空法等罪判張綱維 14 年(不得易科)+1 年(得易科);2025 年 11 月 14 日高院二審維持 14 年+1 年,犯罪所得改認約 19.8 億元沒收。其中民用航空法(擅自停業)部分判 2 年 6 月,因不得上訴而定讞、已發監執行;其餘主體部分仍可上訴、尚未全部定讞。另外,張綱維在押期間又被查出第二案:涉以淡水爛尾樓建案名義向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詐貸 35 億元,2026 年 6 月 5 日遭北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屬另案、尚未審判。
本案核心刑責在遠航前董座張綱維(二審判 14 年,仍可上訴)。與民進黨的關聯屬公股人事責任層次:被控配合超貸 22.5 億元的前合庫金控董事長廖燦昌,2017 年因慶富案下台後,2019 年 4 月經蘇貞昌內閣任命回鍋第一金控董事長,2020 年 7 月因本案遭起訴當日請辭,內閣用人因此受在野批評。
必須並陳的事實:廖燦昌與合庫端 7 名被告 2024 年 9 月一審全數無罪;他最早的公股要職(台企銀、合庫)是馬政府時期任命,「親綠」「新潮流推薦」等說法僅為媒體與立委質詢的講法、未經證實;且本案的偵辦與起訴均由民進黨政府時期的檢調完成。
- 2009-04-30
遠航准予重整
遠航因前董事長崔湧等人不法行為財務崩壞、累計負債 130 餘億元,台北地院裁定准予重整。張綱維佯稱樺福集團自有資金充裕,詐得重整人資格。 - 2011-04-18
遠航復航
張綱維以年息 30% 民間借款借得 5 億元充作增資款,使民航局同意恢復營運,遠航正式復飛。 - 2015-10-01
重整完成,轉列重整利益約 104.6 億元
張綱維以不實重整計畫詐欺法院,重整完成使無擔保債權 97% 消滅,轉列重整利益約 104.6 億元(帳面利益,非現金掏空)。 - 2015-2016
以「轉調樺壹款」侵占約 13.66 億元
重整完成後,張綱維仍以「轉調樺壹款」名義,把遠航資金大舉轉出至樺壹等關係人或私用,侵占遠航資金總計約 13 億 6,569 萬 5,000 元,並製作不實借款契約掩飾。 - 2016-07
合庫核貸遠航 22.5 億元(俗稱超貸)
遠航向合作金庫台北分行貸款 22.5 億元,用以代償樺福集團積欠安泰銀行的現欠 20.8 億元,把集團債務轉嫁遠航。此即檢方指控的違法放貸;惟此部分銀行相關人員一審全部無罪。 - 2017-12-29
小坪頂爛尾樓作價沖帳約 29.3 億元
張綱維、鄭晴文以買賣作價,把難以變現的淡水小坪頂爛尾樓過戶給遠航,沖銷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約 29.3 億元,使遠航承受不良資產、財務嚴重惡化。 - 2019-12-12
遠航無預警停飛,逾千名員工失業
遠航無預警宣布停飛,張綱維發出「遺書」稱遭詐騙、要以死謝罪;約 1,008 名員工瞬間失業、被欠薪,數百名旅客滯留在外。 - 2019-12-13
張綱維召開記者會稱「烏龍一場」
停飛翌日,張綱維召開約 1 小時記者會,改口稱停業是「烏龍一場」、係主管誤判情勢擅發通知,強調公司獨資、將盡快復飛;此說法與前一日遺書矛盾,復飛承諾最終未實現。 - 2020-03
提報大量解僱 528 人
遠航提報大量解僱 528 人並申請工資墊償,勞工權益受重大衝擊。 - 2020-07-30
北檢起訴張綱維等 10 人
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證交法、銀行法、民航法等罪起訴張綱維等 10 人並求處重刑;時任第一銀行董事長廖燦昌、時任土地銀行董事長黃伯川(犯行時均在合庫任職)被列共犯。廖燦昌隨後請辭獲准。 - 2021-03-17
張綱維 1 億元交保
張綱維以 1 億元交保,先前已關押約 350 天。 - 2024-09-30
一審判 14 年,合庫超貸部分全部無罪
台北地院一審(109 年度金重訴字第 28 號)依業務侵占、背信、商業會計法、民用航空法等罪,判張綱維 14 年(不得易科)+1 年(得易科)、沒收犯罪所得 32.8 億元。法院認遠航案發時未對外發行有價證券,無證交法適用。合庫超貸案廖燦昌等 7 人、樺福逃漏稅部分均無罪。 - 2025-04-02
高院裁定羈押
張綱維在高院審理期間屢次科技監控違規,高院裁定羈押。 - 2025-07-16
第二案(爛尾樓詐貸)偵辦曝光
張綱維在押期間再被查出涉以淡水小坪頂「台北君天下」爛尾樓建案名義向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詐貸案。 - 2025-11-14
二審維持 14 年+1 年,犯罪所得改認約 19.8 億元
高院二審維持一審刑度,犯罪所得改認約 19.8 億元追繳沒收。民用航空法擅自停業部分判 2 年 6 月,因不得上訴而定讞、已發監執行;其餘主體部分可上訴第三審、尚未定讞。 - 2026-06-05
第二案起訴(向臺企銀詐貸 35 億,另案)
北檢認定張綱維以淡水爛尾樓建案名義向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詐貸 35 億元(撥貸約 30.6 億元、挪用約 4.5 億元),依違反銀行法、商業會計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張綱維、周國光、范佐志及遠向建設。此為另案,尚未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