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暘光電弊案
力暘光電弊案,是檢方偵辦南部綠能開發爭議中的一案。台南地檢署於 2024 年 4 月 26 日偵結起訴 15 人,指控力暘能源集團總裁古盛煇等 10 名成員,與時任經濟部能源局(現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時任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等 5 名公務員共謀,規避俗稱「小二甲」的農地種電禁令。檢方認定,力暘旗下天英、天心、天柱、天任、天芮「五天公司」的部分案場面積未達 2 公頃,依 2020 年 8 月生效的新規已不得變更種電,古盛煇等人卻於 2021 年間向中央與地方關說、請託,並以倒填、回填日期的「日期不實土地使用同意書」抽換申請文件,使案場被納入「6.5GW 達標計畫」而規避較繁複的審查。起訴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與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並非行賄或收賄罪。
外界最常聽到的「91 億」,是檢方起訴新聞稿中「保守估算違法通過設置案場 20 年售電之預期收入將達 91 億 2,601 萬 8,763 元」的沒收聲請試算值,依與台電簽訂的躉售契約推算 20 年售電營收毛額,未扣除力暘七股案場約 200 億元的建置與營運成本,屬未實現、待法院認定的估算,並不是已到手的獲利或賄款。檢方另聲請沒收較「硬」的已實現不法利益,即規避審查所省下的技師簽證費、開發影響費等約 830 萬元。民進黨籍台南市長黃偉哲、時任經濟部長王美花、前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遭民眾黨黃國昌點名涉及圖利、放水,但檢方並未起訴這三人,並稱「證據到哪、就辦到哪」;三人均否認,黃偉哲反指公文為陳凱凌「代為決行」,這部分屬政治指控,未經司法認定。
力暘的商業夥伴是中租控股旗下的中租能源(共同投資七股五天案場,非本案被告),與雲豹能源並無直接股權或共同被告關係;力暘案、台鹽綠能案、雲豹能源爭議僅是同期爆發、同遭在野黨以「綠能政策結構性貪腐」框架批評的不同案件。全案自 2024 年 4 月起訴後進入台南地院審理,被告在 2024 年 12 月準備庭均否認犯罪,截至 2026 年 7 月仍在一審證人詰問程序,尚無任何判決,應適用無罪推定。
力暘總裁古盛煇曾任行政院顧問、新竹「小英之友會」副秘書長、民進黨新竹縣黨代表;被起訴的 5 名公務員分屬經濟部能源局(中央)與台南市政府(均為民進黨執政);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被查出受託安排關說會面,仍在偵辦中。
平衡事實:起訴罪名是圖利而非收賄(未認定官員收錢);檢方表明無證據顯示台南市長黃偉哲涉案;時任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載於起訴書「催促審核速度」但未被起訴、未被指控不法。全案一審審理中,被告依法推定無罪。
- 2016
力暘能源成立
古盛煇領軍的力暘能源成立,起初資本額僅 10 萬元,後與中租控股旗下中租能源合作,斥資約 200 億元在台南七股興建「五天 296MW 太陽能光電場」(天英、天心、天柱、天任、天芮),為台南最大地面型光電場。(部分報導記為 2017 年前後) - 2020-08-01
「小二甲禁令」生效
農委會《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增訂第 7 點之 1 生效,原則禁止 2 公頃以下農地(俗稱小二甲)變更作太陽光電使用,以避免農地破碎。 - 2021-09
檢方指控力暘關說、請託解套
起訴書指控,古盛煇等人明知五天公司案場不符例外規定,於 2021 年 9 月間向經濟部能源局、台南市經發局關說請託,提出「出具 2020-07-31 前土地使用同意書即可納入 6.5GW 達標計畫」的解套方案。(起訴指控,被告否認) - 2023-05-31
南檢搜索力暘 46 處,古盛煇 400 萬交保
南檢因 2022 年偵辦國有地侵占案發現力暘七股土地整合疑涉不法,分案偵辦。指揮同步搜索力暘相關 46 處據點,約談總裁古盛煇,訊後以 400 萬元交保。 - 2024-04-26
偵結起訴 15 人,聲請沒收 830 萬元 + 91.26 億元
南檢起訴 5 名公務員與力暘集團 10 人,罪名為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聲請沒收已省下費用約 830 萬元,及保守估算 20 年售電預期收入 91 億 2,601 萬 8,763 元。力暘籲勿未審先判。 - 2024-10-16
黃國昌批「鋸箭起訴、縱放高官」;郭再欽另案交保
民眾黨黨團召開記者會,黃國昌點名黃偉哲、王美花涉圖利放水,南檢回應「證據到哪、就辦到哪」,黃偉哲斥「潑髒水」稱公文係陳凱凌代為決行。同期南檢以銀行法、詐欺等另案傳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30 萬元交保。(指控與另案,均未就本案認定高官責任) - 2024-12-02
台南地院準備庭,被告均否認犯罪
全案進入台南地院審理,準備程序庭中古盛煇等被告均否認犯罪。 - 2026
一審證人詰問程序進行中
一審陸續詰問地主、力暘前經理與經發局承辦人員,15 名被告全員到庭。截至 2026-07 仍在審理中,尚無判決,適用無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