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 當年蕭美琴(2006年)提出同性婚姻法,後來就延宕非常久,後來2017年國昌再次提出、這時候民進黨聞到收割的味道,就派出尤美女來擬這個草案,當然草案都是靠人數多的表決、所以採用民進黨版本。(聽聞當時國昌因為這件事差點被罷免、以及當時也影響民進黨選票,麻柯還在罵尤美女,我真的滿臉問號),當時大法官已判定違憲,兩年後沒有任何意見直接納入民法(大法官有馬英九及蔡英文提名都有幫忙)
後來2018,賴士葆號召公投,不認同同性婚姻,結果公投過了,就設定專法,民進黨其中一個目的就是保障保守派選民(明明不用照公投模式也行)
然後有專法就吸大批同性票源,但我認為這是民主的進步,不是全部民進黨的功勞,當時國民黨也有部分立委表示支持。
這件事我從頭到尾認為在設定專法很荒謬,2年一到就可以進入民法,不足的地方就慢慢修改,你現在的專法很多地方還是不足⋯
可以參考這塊歷史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87%BA%E7%81%A3%E5%90%8C%E6%80%A7%E5%A9%9A%E5%A7%BB
國昌支持同婚 https://hackmd.io/@kpsupkeepgoing2024/H1KGgMUtC
https://www.storm.mg/article/626485
https://www.peoplemedia.tw/news/b9d5655b-552b-42d3-86e7-bcbbf644f2ef
當年被收割的馬英九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704434951740673&id=100065225221326&set=a.456178389899665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pageNum_RecClipData=7&&ncdata_id=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