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摘要
2026/01/07
【國昌質詢】公股行庫違法侵害團體保險保戶權益|2026-01-07|財政委員會
以下是影片中提出的主張統整:
公股行庫台銀人壽涉嫌違法侵害團體保險保戶權益:
- 事件一:對罹癌保戶不予續保
- 台銀人壽在保戶疑似罹癌就醫後,針對其團體保險續保申請不予續保。
- 保險評議中心認定台銀人壽此舉違法,明確指出「臺銀人壽無對個別被保險人表示不同意續保之權利」,並強調團體保險的設計目的,保險人僅有對被保險人團體成員的資格審核權,不得針對個別被保險人的狀況進行合保或單獨拒絕個別被保險人投保。
- 此情況不只發生一次,台銀人壽在2022年仍持續進行類似行為,再次被評議中心打臉。
- 有許多受害保戶,甚至包括台銀人壽自己的員工,也曾因此向金管會投訴。
- 事件二:在保單廣告中加入不合理條款
- 台銀人壽在被評議中心多次認定其不得對個別保戶不予續保後,卻仍在2023年2月的「心安心、心安心保工商團體一年期綜合保險計劃」DM廣告中,記載「惟有理賠紀錄者,台銀人壽保留續保與否之權利」,此舉被質疑帶頭違法、踐踏保戶權益。
- 事件三:阻止罹癌同仁爭取團體保險復效
- 據吹哨者檢舉,台銀人壽的業務部門曾阻止罹癌的內部同仁爭取團體保險的復效。
- 直到2022年金管會接獲檢舉後,台銀人壽才不得不對相關團體辦理復效與理賠。
- 這顯示台銀人壽可能存在集體性侵害保戶權益的行為。
- 事件一:對罹癌保戶不予續保
金管會監理失職疑慮:
- 金管會主委及保險局局長對於台銀人壽多次被評議中心打臉,以及在廣告中加入違法條款,甚至內部阻止員工復效等事件,表示不熟悉或僅知道為數年前的案件,並非個案都會向上呈報。
- 質疑金管會在接獲檢舉後,除了要求台銀人壽對特定個案辦理復效外,是否對保險公司本身採取了足夠的監理行為、處分措施以及懲處相關人員。
要求金管會與台銀人壽進行調查與說明:
- 要求金管會會後書面說明,當初接獲檢舉後,對台銀人壽採取了哪些監理處分、措施,以及懲處了哪些人。
- 要求台銀人壽書面說明,還有多少類似情況的受害保戶,其權益遭受侵害。
- 限期金管會與台銀人壽於一週內提出書面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