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摘要
2026/01/09
【國昌演講】萊爾校長不是第一個!黃國昌從以前就在對抗威權 對抗校長|文化大學
大學校務會議決議的重要性與潛在威脅
- 大學法規定校務會議的決議比校長言論更具效力。
- 擔憂未來可能出現有大學校長仿效行政院長賴清德不公佈法律的行為,拒絕公佈校務會議決議,挑戰大學法精神與大學自治。
- 預言將出現「台灣最狂的校長」,甚至比「萊爾校長」更狂。
對抗大學威權體制的歷史經驗(1990年代)
- 學生特別權利關係的不合理性:
- 引用1991年最高法院80年台上2855號判決,指出當時學校與學生的關係是「管理與服從」、「教學與學習的特別權利關係」,學生權益遭侵害無法向普通法院尋求救濟。
- 舉例說明若學生因與校長爭執權益被退學,根據當時判決,連進入法院大門尋求救濟的權利都沒有,違反法治國家「有權利必有救濟」的基本原則。
- 軍訓護理課必修的荒謬與抗爭:
- 批評1993年大學軍訓護理課為必修科目,且不及格將「嚴畢」(無法畢業),導致學生浪費時間、國家浪費資源,在大學殿堂進行「毫無意義的活動」。
- 指出教育部強制規定軍訓課必修,是基於「光復大陸國土」等不合時宜的政治動機,違反憲法保障的大學自治精神。
- 擔任台大學生會會長期間,發起台大學生自治史上首次公民投票,議題為「軍訓護理課是否應改為選修」,以實踐公投民主理念。
- 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權的爭取:
- 1993年大學法修正前,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僅有三席「列席」權(只能聽,不能發言、討論、表決),缺乏實質參與權。
- 透過抗爭(在立法院及台大行政大樓前夜宿抗議),成功爭取到大學法修正,學生代表從「列席」轉為「出席」。
- 即便如此,因法律未保障學生最低代表比例,學生權益仍未獲充分保障。
- 時任台大學生會會長時,因校長陳維昭拒絕承認學生代表的「出席」資格,憤而拍桌抗議,並帶領學生在校外召開「台大臨時校務會議」,與校方形成對抗。
- 抗爭的代價與最終勝利:
- 當時被大多數老師視為「不用功、不認真」、不像法律系學生、甚至是被黨外反動勢力滲透校園的「職業學生」、「壞學生」,差點被開除。
- 在大學畢業前夕,1995年5月大法官釋字380號解釋認定教育部訂共同必修科目表違憲,以及同年6月釋字382號解釋推翻「特別權利關係」理論,允許學生對退學等處分向法院尋求救濟,證明了當年抗爭的正當性與正確性。
- 強調透過行動創造制度改變,不僅對個人生命有意義、有成就感,更能讓下一代活得更像「人一樣」,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理想。
- 學生特別權利關係的不合理性:
對當前台灣政治環境的擔憂與呼籲
- 言論自由的嚴重倒退:
- 指出台灣社會普遍存在「不敢講話」、「怕被貼標籤」的現象,並以「判高虹安無罪的法官被出征」為例。
- 批評執政黨利用網軍(如青鳥網軍)洗版、扣「中共同路人」帽子等方式,嚴重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與表意自由。
- 認為這種壓迫導致人民「自我管制言論」,是所有言論自由教科書都在防止的最可怕情況。
- 呼籲面對此情況應「鼓起勇氣去面對」,「說該說的話,做該做的事情」。
- 國會僵局與政治責任:
- 回應外界對「倒閣」的質疑,指出即使提出不信任案,行政院長下台、解散國會並重選,若藍白仍為多數,僅是更換行政院長繼續執行總統賴清德的意志,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 強調重選的過程將使台灣社會「疲憊不堪」,人民一年內多次選舉將無法承受。
- 提出若總統賴清德有膽量,應讓總統與立委「全部重選」,接受人民的檢驗與審判,以一次性解決政治僵局。
- 表示台灣民眾黨不怕重選,但質疑賴清德沒有「種」這麼做,因為他害怕無法在2028年連任。
- 呼籲無論誰輸誰贏,都應答應人民「好好做事不要再鬧了」。
- 言論自由的嚴重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