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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土城十講|第十四講 北檢科幻巨作|柯文哲 ft. 黃國昌閱讀 《柯文哲起訴書》 上集


  • 對起訴書性質的質疑:

    • 聲稱台北地檢署對柯文哲的起訴書是「科幻巨作」,缺乏推理、邏輯與證據,認為是「瞎掰」和「東拼西湊」的結果。
    • 批評司法不應是政治工具,更不應成為有權力的執政者打擊在野黨的手段,應遵守程序正義,以事實和證據為基礎辦案,而非「編故事」。
  • 「京華城案」偵辦過程中的具體主張:

    • 偽造筆錄:
      • 以黃景茂為例,指出他在法庭上拒絕認罪,但在偵查庭筆錄中卻記載「明知違法還去做」,與錄音錄影內容不符,指控檢察官偽造筆錄,且有罪證確鑿之證據。
      • 說明律師團隊因擔心影響當事人交保,初期不敢全面要求勘驗所有筆錄,導致偽造筆錄情事未完全揭露。
      • 指出檢察官林俊言在偵查過程中,多位公務員皆表示「土地關係人可以使用都市計畫法24條申請容積獎勵」是合法行為,林俊言本人也曾表示「我認為可以」,卻仍以偽造理由向法官騙取搜索票。
    • 證據篩選與羅織:
      • 指控檢察官大規模傳喚超過200名證人(包括台灣民眾黨黨工),旨在製造「寒蟬效應」,政治上恫嚇潛在支持者。
      • 聲稱檢察官在起訴前已預設柯文哲有罪,再從眾多證詞中選擇性截取片段,並透過威脅、利誘等手段,拼湊出他們預設的故事版本。
      • 批判起訴書中關於沈慶金交付1500萬元賄款的關鍵證據,僅能以「某時地」籠統描述,缺乏具體時間、地點及交付方式等細節,直指此為「墨須有」的指控,無金流、人證、監聽或影像等實質證據。
      • 指出檢方在申請羈押時,僅截取沈慶金於「9月20日至10月17日提領1600萬元」的現金進出紀錄,卻惡意隱瞞其之前(1月至5月)每月數百萬至數千萬元的現金進出,以及12月回存1000萬元等完整資訊,僅為構陷柯文哲。
    • 不法取證與脅迫:
      • 指控檢察官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進行「騙票搜索」,搜索柯文哲本人及其家人(陳佩琪、子女、岳父母)、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及助理住家等,事後起訴書中的證據清單卻未見民眾黨中央黨部扣押物品。
      • 質疑搜索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的合法性,並指出此次搜索是受《鏡週刊》「柯文哲命許芷瑜赴黨部搬錢」的報導引導,但最終並無實質斬獲。
      • 描述檢察官對證人施壓的三種手法:一是暗示「證人轉被告」,二是威脅一般被告將被「羈押禁見」,三是透過「洗筆錄」(反覆詰問以獲取所需答案),甚至將證人未說過的話塞入筆錄中。
      • 以彭振聲和邵琇珮為例,指出兩人雖自認無罪,卻在檢察官的恐嚇威脅(例如彭振聲偵訊錄音有兩小時空白,邵琇珮受到「來試試看」的威脅)下被迫認罪。
      • 聲稱「羈押禁見」是另一種形式的「刑求」,以彭振聲為例,他在羈押期間因低血鈉症導致身體不適,且居留所飲食環境惡劣,加劇其痛苦,迫使其屈服。
    • 檢察官違反客觀義務:
      • 指控檢察官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告有利不利的事項一律注意,反而選擇性地隱瞞有利證據,專門蒐集和拼湊對柯文哲不利的資訊。
  • 對司法機關處理態度的批評:

    • 表示儘管已向法務部要求檢察官評鑑,並列舉六大罪狀,但法務部和台北地檢署至今仍採取「冷處理」態度,目的在於避免讓社會大眾察覺此案的荒謬性。
    • 期望法院在3月26日判決時,能依職權主動告發檢察官偽造筆錄等違法行為,並表示將「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