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摘要
2026/01/07
【國昌質詢】府院高層關說大法官 嚴肅追究檢察官洩密詐團責任|2026-01-07|內政委員會
以下為影片內的主張統整:
針對府院高層關說大法官疑慮
- 主張事件:有媒體報導指出,府院高層透過與大法官蔡宗珍有深交的黨政高層「溝通」,介入憲法法庭運作。
- 立法背景:立法機關已於2025年5月三讀通過「不法關說罪」,將利用權勢關說檢察官及法官(包括大法官)的行為納入刑罰範圍。
- 對法務部質疑:
- 影片發布者已依法告發此事件,北檢也已分案偵辦。
- 質疑法務部對此具體個案的偵辦態度,擔憂北檢「放著不辦」。
- 批評法務部次長聲稱對具體個案不介入的說法,認為其過往對「特定個案」的態度前後不一,說法難以服眾。
- 對內政部質疑:
- 總統府發言人否認該媒體報導,稱其「沒有查證」。
- 質疑內政部作為《社會秩序維護法》主管機關,是否會對散布「假訊息」的媒體進行處罰。
- 內政部次長答詢時先表示《社維法》對媒體散布假訊息有處分規定,但又稱「尊重媒體報導,不予評論/處理」。
- 內政部次長進一步表示《社維法》並非將媒體排除在規範之外,而是尊重媒體的「第四權自主權」,並將處理媒體不法報導的責任推給NCC的「媒體自律」。
- 內政部次長最後表示,總統府發言人只說「沒有查證」,不等於媒體報導是「假訊息」。影片發布者藉此諷刺法務部應好好偵辦此案。
針對檢察官洩密詐團責任
- 主張事件: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將偵查中的秘密事項洩露給其身為詐團律師的男友。
- 對法務部態度不滿:
- 桃園地檢署起初聲稱該洩密行為不影響偵查,因為偵查已終結,後雖經質詢而分案偵辦,卻自行簽結。
- 質疑法務部部長鄭銘謙先前表示「尊重桃園地檢署簽結結果」的立場,認為此為「官官相護」。
- 指出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檢評會)及懲戒法院皆認定此行為構成「洩露偵查中應秘密的事項」。
- 法務部最新回應與要求:
- 法務部次長表示,法務部已行文桃園地檢署,要求其依法裁處,自行判斷是否應重啟偵辦。
- 針對懲戒法院僅對該檢察官處以「罰俸」的判決,法務部次長表示「會依法上訴」。
- 影片發布者訴求:嚴肅追究法律責任,不應讓洩密檢察官僅受輕微處罰並繼續任職,否則將使「打詐」工作失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