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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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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騙搜索票!?「大床誰睡?」檢察官為何要問陳珮琪這個?檢察官搜索前應該確認這些!|#廖震談時事 EP133


好的,這是一份針對影片內容的主張統整:

影片主要主張統整

本影片的核心主張圍繞在對「京華城案」偵辦過程中檢察官的行為提出質疑與批判,特別是針對搜索票的取得與執行方式,認為有濫權、不符程序正義之嫌。

一、 京華城案偵辦過程中的檢方違法與濫權行為:

  • 聲請檢察官評鑑事件 (02:12-05:02, 02:41-03:13, 21:55-22:20)

    • 柯文哲先生偕同律師鄭聲源在京華城案宣判前,向法務部聲請檢察官評鑑,追究偵辦期間諸多檢察官的「惡行」。
    • 律師指出,檢察官林俊言在偵辦此案時,明知容積獎勵屬於行政裁量範圍,卻曲解法令、隱匿有利證據,並以誇大不實的方式向法院申請搜索票。
    • 導致法院在資訊不完整的情況下核發搜索票,構成「騙票搜索」,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
    • 檢察官還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8條,對證人加以恫嚇或使用不正訊問方式施壓。
    • 有「鏡檢」和「棄檢」洩露偵查中資訊,影響司法公正性。
    • 柯文哲先生主張「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應該以證據為基礎,遵守程序正義,而非以編故事方式入人於罪」,並質疑京華城案從搜索開始就用「騙票」方式啟動,先搜索住處、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再從中拼湊資料、羅織罪名,形同「先搜索再找罪」。
    • 影片呼籲惡檢必須問責,認為連柯文哲、陳佩琪這樣的社會地位都會遇到此種情況,一般民眾更難以承受。
    • 執政黨應為侵害司法公正與破壞憲政制度向全民道歉,才能「止血」。
  • 「騙票搜索」的具體案例佐證 (05:02-09:16)

    • 影片引用民國114年3月7日的一則法院判決案例(被告為冷平之、周玉萍,警員為王燕仁),證明「騙票搜索」確有發生。
    • 該案例中,北市刑大偵查佐王燕仁為衝績效,在發現檢舉內容與通聯記錄不符後,利用Excel偽造不實的通話記錄,以不實資料向檢察官申請拘票與搜索票,並最終獲法院核發。
    • 此行為被法院認定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與登載不實公文書,已嚴重損害電信通聯記錄的正確性、北市刑大的公信力以及檢察官與法官審核的正確性。
    • 王燕仁聲稱無意妨害司法公正,但法官不採信,最終被判刑。
    • 影片藉此案例強調,刑事司法實務上存在「騙票搜索」的情況,這也是柯文哲律師提出評鑑的基礎之一。
  • 檢察官搜索柯文哲住所的異常行為(「大床誰睡?」提問)(08:50-21:55)

    • 律師鄭聲源指出,承辦檢察官姜長志在搜索柯文哲與陳佩琪住處時,竟然提問陳佩琪:「家裡主臥室大床有沒有人來睡過?」
    • 影片質疑此問題與「京華城案」的核心,即柯文哲是否涉及貪污的物質證據與金流,毫無關聯性(例如帳冊、金融卡、提款卡、帳簿、現金等)。
    • 強調搜索是對「物」的搜索而非對「人」的搜索,且搜索是侵害人民基本權利最重大的強制處分之一,必須嚴格遵守「令狀原則」,即明確記載搜索的人、事、時、地,以及欲搜索的物品。
    • 檢察官在搜索時詢問「主臥誰睡」這類問題,無法合理連結到柯文哲貪污的直接或間接證據,暴露出檢方在申請搜索票時,根本不知道自己要搜索什麼,缺乏明確的事實與證據基礎。
    • 這種「無關聯性」的問題,比「不正訊問」更可怕,暗示檢方只是抱持著「碰運氣」的心態去搜索,對人民的基本權利造成極大損害,是對當事人最基本的尊重都欠缺。
    • 影片斷言,姜長志檢察官的這句話,暴露出北檢在搜索柯文哲住處之前,根本沒有任何明確的事實與證據指出柯文哲有貪污的事實,實質上就是「騙票」。

二、 司法公正性受到質疑:

  • 影片指出,京華城案承辦檢察官林俊言,在行使檢察官職權時,「遊走在刑事訴訟法正當法律程序的邊緣」,甚至「早就跨過紅線」。
  • 對於「太子集團」9名主要幹部涉及百億經濟犯罪,卻全數交保的事件,與柯文哲案對比,質疑司法量刑標準不一。
  • 強調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應該以證據為基礎,遵守程序正義,而非以編故事方式入人於罪。
  • 整體而言,影片表達了對台灣司法現況(特別是檢察體系)的深切憂慮與不滿,認為其公正性受到嚴重挑戰,呼籲必須追究「惡檢」責任,並要求執政黨為侵害司法公正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