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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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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法案大清倉、政院「不副署」?「黃總召卸任」誰接戰力?2026藍白分定調?ft.黃國昌|黃光芹-中午來開匯【CNEWS】2026/2/2 1200


黃國昌的個人職涯與政治角色

  • 五大崗位說法:媒體報導他有五個職務,但他澄清這應是媒體自行整理其發言內容後下的標題,他從未如此稱呼。
  • 黨主席職務
    • 目前最重要的身份是台灣民眾黨黨主席,需處理黨務,尤其是在2026年大選前,目標是讓優秀候選人順利進入地方議會,為民眾服務。
    • 黨主席是沒有薪水的位置,他的收入來源仍需透過專業,例如律師工作。
  • 新北市市長候選人身份
    • 身兼新北市市長候選人身份。
    • 將與國民黨進行三階段整合,目標是挑選最強團隊,贏得2026年新北市市長選舉,為市民提供最佳治理。
  • 重操舊業當律師
    • 因黨主席職位無薪資,且有家庭(妻女、媽媽)需要照顧,需要收入來源。
    • 其專業為法律,持有律師執照,在卸任立法委員身份後,可以重新登記執行律師業務。
    • 雖然政務繁忙,不確定是否有足夠時間執行律師業務,但此為其合法且方便的收入途徑。
  • 立法院工作態度
    • 強調立法委員應專注於做事而非做官,不應浪費資源在裝潢辦公室上。
    • 他個人在擔任立委期間,未曾裝潢辦公室,認為這不會影響工作表現。
    •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應展現「我是來做事的,不是來做官的」形象,關心法案、監督行政部門,繳出成績單,而非耗費媒體資源於不重要的事情。

民眾黨黨內制度與挑戰

  • 參選公平性原則
    • 早在擔任黨主席之前,民眾黨便已立下規矩,黨工幹部若要參選,須於就職前一年辭去黨職,以確保公平性,避免有薪資者與無薪資者之間資源不對等的問題。
    • 理解年輕參選人可能面臨經濟困難和挑戰,但此為貫徹黨的原則和制度不得不做的選擇,否則黨中央將面臨不公平的質疑。
  • 初選機制
    • 若黨內能達成共識,會優先以共識方式提名。
    • 若無共識,則採用全民調方式。他反對黨主席獨裁指定人選,也認為黨內評分恐引發不公爭議。
    • 全民調雖殘酷,但仍是他認為目前最公平的規則。
    • 民調費用由參選人負擔,並強調民眾黨的規定比民進黨「溫暖」,民進黨初選光登記費就需四五十萬,且不會退還。
    • 民眾黨初選機制透明公開,包括抽籤民調機構、律師見證、全程直播等,以確保公平公正。
    • 他強調現任議員在民眾黨初選中也無優先權,若因不符自身期望而退出,他身為黨主席只能承擔並感謝付出,但仍會堅持公平機制。
    • 他指出民進黨初選制度問題更嚴重(例如有人被羈押仍可參選並勝出),但媒體卻放大民眾黨的內部競爭。
    • 他呼籲黨內同志認清艱困環境,將大局置於個人小我之上。
  • 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
    • 柯文哲在2023年招攬不分區立委時,明確向選民承諾任期為兩年。
    • 這是一份對支持者和後續名單(如第九名到第十六名)的承諾,若取消兩年條款,將是背棄承諾,對後續委員不公。
  • 李貞秀就職爭議
    • 民眾黨的立場是「法律怎麼規定就怎麼做」,他批評民進黨政府在法律解釋上採取雙重標準,賴清德政府與蔡英文政府對陸配參政權的解釋截然不同。
    • 過去蔡英文政府執政時,從未要求陸配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才能參政,且有陸配當選公職。
    • 他認為賴清德政府現今的解釋是為了強化「兩國論」的政治立場,將陸配變成「人球」,無法放棄原國籍。
    • 他批評民進黨將此議題政治化,利用媒體抹紅民眾黨,指控其與北京勾結。
    • 他強調中華民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承認對岸國籍,因此只需放棄戶籍,並在台灣取得身分證十年即可參政。
    • 他認為賴清德政府不敢承認其政治動機,若要改變,應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任意解釋法律。
    • 中選會已發給李貞秀當選證書,若按賴政府邏輯,中選會不應發證。
    • 他重申,若中選會不發當選證書,民眾黨將依此處理,但黨對陸配權益的重視、包容多元的社會立場不變,不應歧視認同台灣的陸配。

立法院法案處理與藍白合作

  • 助理費相關修法(非延寬衡條款)
    • 他批評民進黨及賴清德總統散播假訊息,將上週五通過的助理費修法抹黑為「延寬衡除罪化條款」。
    • 他強調該修法旨在將立法委員的助理費制度化,為助理提供更好的保障(如在職進修、年資、專業加給等),且適用對象是下屆立委,絕非現任自肥或溯及既往。
    • 他指出連民進黨立委莊瑞雄都承認此法並非除罪化。
    • 他挑戰賴清德比較本次修正的《立法院組織法》與民進黨過去推動的《會計法》修正(曾推動「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來判斷何者才是真正的「因人設事除罪化」。
  • 廣電法修正(非中天條款)
    • 他批評民進黨將《廣電法》修正抹黑為「中天條款」,而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卻稱中天不適用。
    • 他質疑民進黨為政治攻擊不顧法律規定,任意標籤化法案。
    • 他解釋《廣電法》修正旨在釐清若NCC撤銷執照的行政處分被行政法院撤銷後,後續應如何處理的問題。
    • 他認為若行政法院判定NCC撤照違法,則應恢復被撤銷的權利,這是一般法律程序的邏輯。
    • 他強調此修法是否對中天有益,仍需視最終行政訴訟結果而定,並非直接復照。
  •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修正
    • 他首先澄清民進黨關於「護黨產」的指控。
    • 本次修法原提案欲將「財務、人事業務」受政黨控制改為「財務、人事業務」受政黨控制(三者皆符合),以縮小「附隨組織」的認定範圍,可能排除部分組織。
    • 民眾黨的介入:黃國昌明確告知國民黨團,若堅持將「或」改為「及」,台灣民眾黨將投反對票。
    • 國民黨最後的再修正動議,因此又改回「或」,維持了原有的認定標準,避免放過不該放的組織。
    • 唯一修改的部分是增訂但書,允許「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再限」,其唯一適用對象為救國團
    • 對救國團的看法:柯文哲曾深入了解救國團的歷史脈絡與實際運作,發現其在1990年代已改組為公益團體,獨立於國民黨運作,且從事公益活動(如教育課程、COVID-19期間提供防疫旅宿等)。
    • 他強調民眾黨堅持追討不當黨產的立場不變,但在追求轉型正義時不能「濫殺無辜」,應考量救國團數十年來已轉型為公益性質,養活數萬家庭。

2026年選舉與兩岸關係

  • 「藍白分」解讀
    • 柯文哲提出「藍白分工合作」,而非外界解讀的「藍白分家」。
    • 他解釋,民眾黨和國民黨是兩個不同政黨,各有政策立場和價值觀,若有不同,則各自努力說服人民。
    • 例如,民眾黨在囤房稅議題上傾向居住正義,與國民黨立場未必相同。
    • 但在可以找到共同改革基礎的議題上,兩黨仍可合作,如過去兩年在立法院推動的法案。
  • 住宅法修法
    • 黃國昌認為這是上週五最重要的法案,強調了居住正義。
    • 他指出民進黨從頭到尾都在阻擋該法案,但在三讀時卻採取兩面手法,先投反對票再要求重新表決投贊成票,以討好金主和年輕選民。
    • 他解釋住宅法的重要性,並表示民眾黨在2023年716凱道遊行時,就已承諾推動司法正義和居住正義。
    • 他列舉了民眾黨推動通過的司法正義相關法案(吹哨者保護法、不法官說罪、棄保遣逃罪),這些都是民進黨過去跳票的。
    • 他明確告知國民黨團,必須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住宅法三讀,確保社會住宅全國需求登記平台、20%婚育宅、租屋單價透明化等重要條文通過,儘管內政部長劉世芳和民進黨立委不斷阻撓。
  • 鄭麗文的「兩岸和平框架」
    • 黃國昌表示不清楚鄭麗文所提出的「兩岸和平框架」具體內容,需待其更成熟的論述。
    • 他強調台灣人民當然希望和平。
    • 他認為台灣應有智慧地思考在中美競爭下的「存活之道」,不應盲目進行軍備競賽,或被動成為「棋子」。
    • 他引用加拿大總理卡尼在世界經濟論壇的演說,強調國家應在原則與務實之間,尋找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道路,不應完全依附大國。
    • 他質疑賴清德政府在兩岸關係上是否只會喊「抗中保台」,並不斷要求投入鉅額軍購預算,同時抹紅在野黨。
  • 軍購特別條例
    • 他批評賴清德政府編列史上最高的1.25兆軍購特別預算,卻只有兩張A4文件,內容不清不楚,且不敢公開辯論。
    • 他指出蔡英文執政8年的軍購特別預算合計約4000多億,且項目明確(如F16V戰機)。
    • 他曾從美國回來後揭露,賴政府最初聲稱是對美軍購,後才承認其中3000多億用於台灣自主國防發展,批評政府說謊騙人民。
    • 他公開挑戰行政院長卓榮泰或賴清德總統就軍購特別條例進行公開辯論,若台灣人民認同賴清德的道理,民眾黨八票將支持。他指出賴清德對此挑戰不敢接受,只躲在媒體攻勢後方。
  • 「紫雲黃氏泉州尋根」
    • 他表示目前沒有此計畫,並自嘲是「黑名單」,連香港都去不了,更遑論中國大陸。
    • 他認為重點不在尋根,而是兩岸應保持善意溝通對話的空間和管道,而非劍拔弩張。
  • 高虹安新竹市長連任問題
    • 影片最後提到媒體報導高虹安將以無黨籍身份參選連任新竹市長,主持人黃光芹表示時間太趕未詢問黃國昌。
    • 黃光芹透露,據其了解,高虹安可能以無黨籍參選連任,若當選則民眾黨將少一席地方首長。國民黨的鄭麗文曾表示可接受高以無黨籍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