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淨、清、白」?事實其實是這樣👇】
- 三百萬、兩百萬的說法? 👉 檢調早就查過,沒有不法證據,也沒有入柯文哲個人口袋。硬把流言當事實,只是抹黑。
- Excel 四千萬? 你自己都敢說是Excel了!上面的資訊九成錯誤 根本不能視為帳本!更何況Excel 1500至今毫無證據
- 京華城案子? 👉 容積獎勵是依法審議,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根本不是柯文哲個人一句話能決定。把制度說成「送利益」完全誤導。
- 4,300萬買商辦? 👉 那是夫妻多年積蓄與合法貸款,資金來源清楚。至於「木可公司」,同樣依法申報,公司也接受監管,不存在閃避。
- 「窮」卻能有現金? 👉 公眾人物財務放大檢視是應該,但把「有資產」直接扯成「貪污」就是偷換概念。窮指的是黨的資源不足,不是沒有私人存款。 🔹結論: 批評要有事實,不是拿傳聞、片面資訊就下定論。 如果真的有問題,司法查辦就會定罪;但一次次查無不法,卻還在炒冷飯,就是典型的政治操作。 ——「乾淨」不是因為沒有錢,而是沒用權力去貪錢。